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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多项措施提升洗钱犯罪案件质效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反洗钱工作,潼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门办案组,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多项举措抓实抓细反洗钱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组建洗钱犯罪专门办案组。
办案组对洗钱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由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负责,统一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二是对洗钱罪七类上游犯罪同步审查。
正在办理的陈某等人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系在办理张某某等人贷款诈骗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洗钱案件线索。承办案件检察官第一时间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调查背后的洗钱犯罪,并针对该案的犯罪事实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是充分发挥提前介入职能。
该院明确了所有洗钱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侦查,根据证据标准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有利于侦查的意见,并对侦查过程依法实施监督。对重特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介入,及时向上级院业务部门汇报,协同做好引导侦查取证工作。
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执法协作。
该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潼关支行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在洗钱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结果反馈、专业咨询辅助等方面达成协作机制。定期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及时追踪洗钱案件情况。
2020年至今,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涉嫌洗钱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审查逮捕案件1件4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文字:马定奇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